所在位置:首页 > 广播报价 > 福州市 > 福建人民广播电台都市生活广播FM98.7 2010年广告报价

联系方式

代理公司:畅联国际
联系人: 王小姐
联系电话:010-59439762
手 机: 15321309762
Q Q: 1257119290
Email : ggbjw001@126.com
24小时: 13910990949
地 址: 北京海淀区中橡集团3层.

福建人民广播电台都市生活广播FM98.7 2010年广告报价
媒体联系人:王小姐 联系电话:010-59439762 手机:15321309762


FM987都市生活广播节目表
时 间
周一至周五
周 六
周日
主 播
06:00-06:30
清新生活1+1
小 璐
06:30-07:00
张跃跟你说精编版
张 跃
07:00-08:00
都市早餐
小 璐
08:00-10:00
快乐早八点
阿矿、王琳
10:00-11:00
惊喜音乐
小雨、阿喆
11:00-12:30
城市私家车
王琳、张跃
12:30-14:00
越生活越快乐
小雨、阿矿
14:00-15:00
鲜听为快
苏 珊
15:00-15:30
何记下午茶
何 东
15:30-16:00
诺有所思
以 诺
16:00-17:00
快乐单行道
阿 喆
17:00-19:00
速度生活
小梅、以诺
19:00-20:00
张跃跟你说
音乐恋人
张 跃
苏 珊
20:00-21:00
打开车窗说亮话
强档排行榜
黄 晨
21:00-22:00
九八七.com
娱乐大血拼
黄 晨
黄晨、阿哲
22:00-23:00
惊喜音乐(重播)
音乐现场
22:00-00:00
小雨、阿喆
小凡等
23:00-00:00
张跃跟你说(重播)
张 跃
00:00-06:00
音乐编排
小凡等
福建都市生活广播广告价目表 (2009年10日1日起实施)
平播广告
段 位
时 间
单价(元/次)
15
30
60
特级AT
7:30、8:00、8:30
17:30、18:00、18:30
1000
2000
4000
A
9;00、9;30、11:30、12:00、12:30、17:00、19:00、19:30
900
1800
3600
B
7:00、10:00、10:30、11:00、14:00、14:30、16:30、20:00、20:30
800
1600
3200
C
6:30、13:00、13:30、、15:00、15:30、16:00、21:00、21:30
650
1300
2600
D
6:00、22:00、22:30、23:00、23:30、0:00
500
1000
2000
E
0:30、1:00、1:30、2:00、2:30、3:00、3:30、4:00、4:30、5:00、5:30
300
600
1200
套装广告
类型
时段
15
20
30
T1
6:00-23:30每整点或半点各1次
4300
5500
8000
T2
AT A A B B C C C
2286
3000
3680
T3
AT B B C C C D D E E
1572
2000
2858
T4
A B C C D D E E E
1286
1715
2429
特别广告
合作形式
内容
价格(万)
说 明
3
6
1
整点报时
5秒+15秒
46
92
184
1.       全天24次
2.       合作期不少于三个月
5秒+30秒
80
160
320
半点报时
5秒+15秒
45
90
180
1.       全天24次
2.       合作期不少于三个月
5秒+30秒
77
154
308
节目提示
5秒+15秒
46
92
184
1.       全天整/半点24次
2.       合作期不少于三个月
3.       整、半点各限一家
5秒+30秒
80
160
320
天气赞助
5秒+15秒
45
90
180
1.       天气节目前“赞助播出”的广告形式,7:00—24:00,每天18次
2.       合作期不少于三个月
5秒+30秒
77
154
308
特约栏目(合作期三个月起)
节目时间
价格
说明
8:00-10:00
17:00-19:00
22万/月
特约栏目标头、标尾+5秒品牌,另赠送T2三十秒套餐广告
7:00-8:00
11:00-12:30
17万/月
特约栏目标头、标尾+5秒品牌,另赠送T3三十秒套餐广告
其余时段
13万/月
特约栏目标头、标尾+5秒品牌,另赠送T4三十秒套餐广告
现场直播
时间长度
价 格
说 明
1小时
8
1.       60分钟现场直播时间单位,每次赠1680秒活动预告。
2.       时间单位内的常规广告正常播出,所占时间不作补偿。
3.       主持人及工作人员费用另计。
广告制作收费标准及其他:
1. 广告客户所提供的有关广告资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广告法》的规定。
2. 广告一律款到播出,指定位置加收30%。
3. 套播、组合广告7天起订,不足7天加价20%。
4. 按本台规定,超出时间限制外的广告加收50%至100%。
5. 广告制作费500元/条,因客户需要重新制作的每条收取400元。
6. 广告创意每条600元,活动方案每场2000元。
7. 广告合同一律在广告播出之前两个工作日签订,签订后如有变更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承播方。